
探视权确实可以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的方式不能涉及孩子的人身。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配合对方行使探视权,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对监护人进行罚款;
2. 对监护人进行拘留;
3. 要求监护人将孩子送到指定地点以便对方行使探视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孩子具备判断能力,法院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因为孩子的身心健康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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