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胁迫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并不是无效合同。受胁迫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通过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行使撤销权。如果合同被撤销,则自始无效。如果受胁迫方没有行使撤销权,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
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解释:
1.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应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 胁迫订立的合同 :如果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
3. 撤销权行使 :受胁迫方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4. 合同效力 :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撤销后自始无效。
5.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等相关条款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和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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